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顯示,瑞銀信支付技術有限公司(下稱“瑞銀信”)湖南分公司和湖南瀟湘支付有限公司(下稱“瀟湘支付”)同時被罰,罰款共計18萬元。
具體來看,瑞銀信因未真實、完整、準確反映支付交易信息,未按規定落實特約商戶管理制度,未按規定開展特約商戶巡檢,以及可疑交易監測不到位,對疑似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等四項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12萬元。
同時,瀟湘支付因未按規定辦理商戶資金結算,超出核準業務范圍經營,被處以罰款6萬元。
據中國人民銀行顯示,2014年7月,瑞銀信獲得支付牌照,業務范圍為全國性的移動電話支付和銀行卡收單。直至2019年6月,業務范圍變更為除安徽省、內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以外地區。
可以發現,湖南分行處罰的瑞銀信并不是本地企業,登記的營業場地位于深圳,后2020年9月遷至山東省濟南市。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信息顯示,瑞銀信的支付牌照有效期已于2024年7月9日過期,并且沒有更新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續展信息。
據中國人民銀行于2024年4月22日發布的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例》(征求意見稿)”)顯示,銀行卡收單歸入支付交易處理Ⅰ類;僅開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移動電話支付,不開展互聯網支付的,歸入支付交易處理Ⅱ類。
另外,《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在人民幣1億元基礎上,支付交易處理Ⅰ類業務的經營地域范圍在其住所所在地以外每增加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附加值增加人民幣500萬元。經營地域范圍超過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附加值為人民幣1億元。
(圖片來源:《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瑞銀信成立于2008年8月,目前注冊資本為1億元,不符合《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的注冊資本額。
另一家被罰支付機構瀟湘支付成立于2010年,原名為湖南星廣傳媒有限公司,原屬于長沙廣播電視集團下屬公司。中國人民銀行顯示,瀟湘支付于2012年6月獲得支付牌照,業務范圍為在湖南省內開展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
據官網介紹,其是經長沙市政府批準設立的國有獨資企業,為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進行資產重組后更名為瀟湘支付,注冊資本為1.3億元,負責整合長沙市公交、軌道交通、社保和有關公共事業繳費等支付服務業務,開發、建設長沙市“城市一卡通”。
(責任編輯: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