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傳勇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賦予保險業明確的功能定位。保險業最初誕生于“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理念,是管理風險、分散風險、提供風險補償的行業,但保險業自身也面臨諸多風險,保險欺詐風險即是其中之一。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獲得了長足發展,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保險市場;與此同時,保險欺詐風險也如影隨形。
保險詐騙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同時,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保險詐騙罪屬于金融詐騙罪的一種,一方面,侵害保險公司合法財產;另一方面,侵害國家正常的保險金融秩序,間接影響人民群眾保險購買與理賠。
從調研情況來看,近年來,我國保險領域的欺詐行為逐漸朝著團伙化、產業化、網絡化等方向發展,手法更加專業、行蹤更加隱蔽,在不少地區還形成了包括保險從業人員、醫生、司法鑒定人員、價格鑒定人員、法律從業人員等在內的黑色產業鏈,社會危害程度較為嚴重。從具體案件來看,有些犯罪人采取在城鎮道路或高速公路上駕駛車輛互相碰撞、碰瓷第三方車輛等極端手段,頻繁制造保險事故以騙取保險金,給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重大隱患;還有些不法團伙通過不斷制造意外傷害事故,偽造醫院診療資料,重復索取賠款方式詐騙保險金,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可見,保險詐騙具有較高的風險外溢性,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從司法實踐看,懲治保險詐騙犯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個案涉案金額相對較小,又存在跨機構、跨地區、網絡化等情形,保險詐騙案件過去一直存在立案難、偵辦難、挽損難等問題。如何打破這一困境,破除部門與地域局限,從全國范圍有效追蹤鎖定犯罪線索,斬斷保險詐騙黑色鏈條,是新形勢下保險行業、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面臨的緊迫課題。
2022年10月,筆者受邀參加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交警支隊、青島市保險行業協會和青島大學法學院等單位有關黨支部的“五聯共建”活動,與大家分享交流了“金融犯罪案件偵辦與預防工作再提升”課程,參觀了正在緊鑼密鼓籌建的青島市打擊保險詐騙犯罪中心。該中心已具雛形的信息化平臺建設給筆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已經逐步實現了公安機關、監管部門和保險行業三方數據融合,并成功發起了首個打擊全國系列意外險詐騙案件“全國集群戰役”,取得了大數據反保險欺詐的重大突破。時至今日,青島市打擊保險詐騙犯罪中心成立已近一周年,建成了真正實體化、信息化的反保險欺詐平臺,成績可喜可賀。
青島市打擊保險詐騙犯罪中心的成功運行和在大數據反保險欺詐領域的深耕細作,系探尋新形勢下懲治與防范保險詐騙案件破題之道的有益嘗試。該中心在今后的反保險欺詐領域將會取得更多成果,為依法維護地區保險行業秩序,促進經濟社會穩健發展貢獻更大力量。
(作者系山東省首批審判業務專家)
(責任編輯: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