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從業內獲悉,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財險司向各金融監管局、各財險公司下發《關于開展短期健康險業務自查工作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監管部門在開展現場檢查及數據延伸排查過程中,發現一些財險公司在“保險+醫藥”的合作過程中,通過團體補充醫療保險承保了確定將發生的、損失程度確定的既往病醫藥支出,使財險公司實質成為有關機構給患者發放購藥補貼、促銷藥品并獲得銷售提成的通道方。此外,一些財險公司通過調整等待期設置、人為調整理賠發生等方式,營造保險公司承保的被保險人保費收入與藥品開支不同、部分被保險人不出險等表面看起來符合保險射幸原理的假象,違規行為更加隱蔽。
為進一步規范短期健康險經營行為,切實維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經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領導同意,財險司決定開展財險領域短期健康險業務自查工作。
《通知》顯示,此次自查范圍為各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的短期健康險業務,重點是公司與擁有互聯網醫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關聯公司的相關業務集群合作開展的相關業務。
自查內容為三個方面:是否存在承保確定發生的保險事故,不符合保險基本原理;是否存在業務全流程被動受制,保險公司無法控制風險;是否存在通過人為調整理賠等方式營造符合保險射幸原理的假象,刻意規避監管。
《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內部自查自糾工作。(中證金牛座 陳露)
(責任編輯: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