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養老詐騙案件,被告人周某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莫某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2月,被告人周某注冊成立了湖南某老年產業有限公司懷化分公司,并以該公司以及中方某度假村為基地經營的2家超市為基本活動場所,由被告人莫某等人帶領業務團隊,對外宣稱該公司在中方某度假村內修建養老公寓,只要客戶交納預訂金,簽訂預訂養老養生服務合同書,每月即可享受預訂金12%至18%的利息,入住度假村養老公寓享6至8折房價優惠,參加活動可得能抵扣預訂金、在超市作現金使用的優惠券,一年后可返還本金。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期間,106人與該公司簽訂預訂養老養生服務合同書,并交納預訂金,共計吸資393.5萬元。除作為返現優惠及砸金蛋活動折減金額、支付吸資利息外,集資參與人實際損失372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某、莫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伙同他人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二被告人于2020年6月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邵陽市大祥區人民法院判處三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罰及罰金,在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漏罪,應數罪并罰。結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鶴城區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記者 陶琛 通訊員 石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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