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養老,定選西關”“首個一站式養老綜合配套公寓”“養老無憂,十年即回本”......看到這些宣傳內容,你心動了嗎?當心竹籃打水一場空!記者今日獲悉,廣州荔灣法院就審結了這起因投資養老引發的糾紛。據悉,該案入選廣東法院第二批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典型案例。
2017年8月,陳某某收到某養老產業公司派發的宣傳單,宣傳內容為“投資養老,定選西關”“首個一站式養老綜合配套公寓”“養老無憂,十年即回本”等,某養老產業公司承諾采取售后返租養老公寓的方式,十年收回成本,隨后雙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不動產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等協議,約定以總價63.4萬元購買涉案商鋪。
后陳某某根據某養老產業公司要求,向某養老投資公司支付定金、購房款等36萬元,但某養老產業公司未依約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該養老公寓項目亦因消防申請未獲批準而不能實現。
陳某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解除涉案《不動產買賣合同》等協議,某養老產業公司等返還款項。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陳某某與某養老產業公司雖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等協議,但涉案商鋪產權人為葉某某,且某養老產業公司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葉某某在簽訂合同前同意或簽訂合同后追認將涉案商鋪出售給陳某某,亦無證據證明葉某某已收到購房款。
現陳某某至今未收樓和取得涉案不動產產權證,其要求解除與某養老產業公司簽訂的相關協議并退還購房款,應予以支持。故判決確認涉案《不動產買賣合同》等協議解除,某養老產業公司等向陳某某返還購房款項36萬元。
典型意義
依法整治商品房銷售中以“養老”名義進行虛假宣傳等涉詐問題,是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本案依法確認涉詐商品房銷售合同解除,支持老年人取回購房款,向社會傳遞出堅決抵制打著“養老”旗號誘騙老年人“投資”“理財”行為,守護好老百姓“養老錢”的強烈信號。(記者:章程 通訊員:陳康秀、汪育玲)
(責任編輯: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