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最近,你和家人朋友有沒有收到這條提示性短信——“凡以養老服務、養老項目、養老產品、以房養老、養老保險、養老幫扶等為名騙取老年人錢財就是詐騙!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辦公室”。
隨著我國老齡人口不斷增加,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老年人群體。他們利用老年人辨識能力不強、渴望健康、權益保護能力弱等特點,以銷售“養老產品”、代辦“養老保險”、提供“養老服務”、宣稱“以房養老”、組織“養老旅游”等名義進行詐騙,嚴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那么,針對老年人的騙局通常有哪些形式?不法分子是如何一步一步實現詐騙的?老年人要如何警惕和防范此類詐騙套路?如何提高防騙能力?中國經濟網匯總了近期公檢法披露的典型案例,按照常見的養老詐騙套路,以案說法,深入剖析詐騙手法,守護最美“夕陽紅”。
本期咱們一起了解下不法分子是怎么打著代辦“養老保險”旗號實施詐騙的。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符合我國國情,保障社會保險制度健康持續發展和實現“老有所養”的重要制度。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相關政策規定,以有關系代辦、違規辦理“養老保險”為名,對老年人實施詐騙犯罪。
詐騙套路
此類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不法分子冒充銀行、保險機構工作人員以代辦“提前退休”“養老保險”等為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費、好處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受害人交納的保險金。
案例一: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名實施詐騙
最高法近日發布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李某雷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名實施詐騙犯罪。
被告人李某雷原系鄉鎮社保部門臨時工作人員,后被開除。2018年,李某雷結識王某(另案處理),王某得知李某雷曾在社保部門工作,提出幫忙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請求。
李某雷明知無能力幫助他人辦理補交職工養老保險,仍謊稱可通過掛靠企業的方式辦理,并通過王某介紹,以幫助他人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可領取職工養老保險金等為名,先后騙取包括多名老年人在內的8名被害人107萬余元,所騙錢款除極少數為被害人繳納靈活就業保險以獲取被害人信任外,其余均用于個人揮霍。
案發后,王某退賠部分被害人經濟損失。
本案由山東省青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原判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李某雷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當庭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部分被害人損失已得到挽回,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依法以詐騙罪判處李某雷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李某雷繼續退賠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案例二:謊稱代辦養老險,3年騙取15人150余萬
近日,無為市人民法院通過遠程庭審系統,公開宣判一起被告人謊稱“代買”養老保險詐騙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宣某某在從事房產中介工作期間,謊稱能幫人辦理職工養老保險,虛構其在社保局有關系,以一次性交錢投保并在達到退休年齡后可以定期領取養老保險為由,通過現金、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等方式,先后騙取15名被害人共計151.57萬元,扣除案發前已退還的部分,實際騙取資金135.44萬元。騙取的錢款被被告人宣某某購買玩游戲裝備、旅行、住宿、玩樂等揮霍所用。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宣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宣某某多次以代辦職工養老保險名義,對多名涉養老需求的群眾實施詐騙,騙取錢財用于個人玩樂揮霍,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宣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追繳被告人宣某某的非法所得135.44萬元,發還被害人。宣判后,被告人宣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案例三:“代辦社保領退休金”,十人被騙8萬余元
鐘祥法院日前公開審理一起涉養老詐騙案。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間,被告人安某謊稱能幫助熊某等人辦理社保,領取退休金,在取得熊某等人的信任后,被告人安某以辦社保需要找領導打點關系、花錢送禮為由,先后多次騙取熊某等十人共計人民幣81215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合議庭準確把握庭審節奏和爭議焦點,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控辯雙方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并對案件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意見。由于案情復雜,該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案例四:騙子謊稱辦理養老保險,詐騙退休老人十余萬元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52歲的劉阿姨正在為自己沒有養老保險而發愁,就在這時聽認識十幾年的工友說孫某“有關系”能辦理社保,見面后,孫某稱自己能幫劉阿姨辦理“五七工”養老保險,每個月能領到的退休工資比普通社保還要多一些,劉阿姨一聽十分心動,由于兩人原本就認識,再加上聽孫某說的信誓旦旦,便沒有多想,當場就給孫某支付了8000元“定金”。
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孫某又以需要“人情費”“好處費”“社保繳費”為由先后多次向劉阿姨索要錢財共計10.3萬余元。就在劉阿姨以為自己的退休金就要有著落的時候,這筆辛辛苦苦攢了多年的積蓄卻被孫某用來還債和揮霍一空。直到幾個月后,孫某以各種理由推脫甚至失聯,劉阿姨這才意識到被騙,遂到公安機關報案。
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犯詐騙罪,由于其到案后認罪認罰,并退賠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剩余錢款。
案例五:警惕“繳養老基金領補助”
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養老詐騙典型案例。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被告人鄭某水是汕頭某慈善會的法定代表人,在運作慈善會的過程中,因拖欠債務,其萌發了假借辦理“養老基金”騙取他人財物的念頭。
被告人鄭某水找人偽造了一枚“廣東省民政廳”的公章,偽造了加蓋“廣東省民政廳”公章的公函、通知書各一份,虛構慈善會得到廣東省民政廳授權辦理養老基金,失業人員一次性繳納一定金額的養老基金,每月便可領到養老補助工資的事實。
2016年3月起,被告人鄭某水先后以上述方式騙取被害人鄭某明、李某微等28名被害人合計人民幣692000元。后被告人鄭某水為掩蓋詐騙事實,按月支付了鄭某明、李某微等人養老工資補助49020元,其余贓款被被告人鄭某水花光。2016年6月9日,被告人鄭某水到公安機關投案。
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處罰。鑒于被告人鄭某水犯罪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故綜合被告人鄭某水其他詐騙事實,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某水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如何遠離代辦“養老保險”詐騙陷阱?
老年人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應當到有關部門、專門網站、社區、村委會了解相關政策,到相關部門的辦事窗口、平臺依法依規辦理。
對所謂的代辦“養老保險”等要提高警惕,涉及金錢交易時要與親友商量,不要投機取巧,不搞封建迷信,避免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一些不法分子明知被害人不符合辦理養老保險的條件,仍謊稱可幫助未參保人員進行代辦服務,聲稱一次性補繳社會養老保險費即可享受養老退休金,在收到錢財后大多用于個人揮霍或攜款潛逃。
在此提醒老年人,辦理社保養老業務時要先了解相關政策,通過正規途徑辦理,切勿輕信他人代辦,以免掉入詐騙陷阱;遇事多思考,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與子女溝通商議或撥打報警電話,防止財產損失。
延伸閱讀
今年4月,為期半年的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在全國正式啟動。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辦公室由平安中國建設協調小組牽頭成立,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中國銀保監會等12國家部委參與共同推進。
7月29日,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第2次推進會召開,全國專項辦表示,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專項辦12337平臺已收到并轉辦養老詐騙舉報線索57138條;公安機關共破獲涉養老詐騙案件1.15萬起,打掉養老詐騙團伙1580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4萬人,抓獲逃犯848人,追贓挽損118億元;各地各成員單位共排查出養老詐騙問題隱患12060個,已整治9300余個。
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專項行動以來,截至7月底,全國法院受理養老詐騙刑事案件共1394件(含專項行動以來已審結案件),其中一審案件1164件,二審案件230件;從案件類型看,非法集資案件906件,詐騙案件455件,其他類型案件33件;全國法院開庭審理養老詐騙一審刑事案件693件,宣判一審刑事案件603件1579人、二審案件122件377人。專項行動以來,全國法院執行養老詐騙案件財產20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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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