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記者 孫佃瀟 北京報道
5月29日,海報新聞記者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獲悉,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防范“套路運”“套路貸”等各類形式誘騙貸款的風險提示》(以下簡稱《風險提示》),提醒包括求職者在內的廣大消費者注意防范有關騙貸風險。
海報新聞記者注意到,《風險提示》中指出,近期,有詐騙團伙虛假宣傳貸款購買貨車“零首付”,借助求職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網上發布“高薪招聘”“實習”等虛假信息,如成立空殼貨運公司,用精編的話術誘導應聘司機申請貸款購車“入職”或繳納加盟費,應聘司機提車后卻遭遇接活難、退車難、退款難,最終未獲得預期收入卻背負大額債務。類似騙局還有假借招聘之名誘騙求職者以職位需要、培訓費、材料費、保證金等名目收取各類費用,甚至誘導求職者通過貸款平臺貸款支付相關費用。
據《風險提示》提醒,包括求職者在內的廣大消費者注意以下事項:
審慎決定是否需要辦理貸款業務。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從信息發布平臺、企業官網、社交媒體等多方面途徑對招聘信息進行交叉驗證,拒絕各類廣告話術誘惑,對超出合理范圍的高薪酬待遇、高回報承諾、貸款購買貨車“零首付”等保持警惕。審慎評估自身還貸能力,根據自身條件自主決定是否需要辦理貸款業務。
訂立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認真辨別合同實質,區分借款合同以及租賃、買賣等一般民事合同,認真、完整閱讀包括權利義務、應付費用、還款要求、違約責任等在內的所有條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實際費用等綜合借貸成本,警惕不斷花樣翻新的格式條款陷阱,不在他人的誘惑或催促下貿然簽訂合同,不隨意授權他人代為辦理,防止誤簽、誤貸等導致財產損失。
辦理貸款前要確認貸款機構是否具備放貸資質。銀行保險機構應具備金融監管部門發放的相關許可證,消費者可通過金融監管總局金融許可證信息系統查詢相關許可證信息。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應具備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發放的經營許可證或者認可的業務資質,且在經依法批準的區域范圍內開展業務。消費者應關注相關機構金融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明確的業務范圍,避免從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辦理貸款或者具備資質的機構超經營范圍辦理貸款。在接到金融機構信貸審核電話時,如實回答問題,避免在他人誘導下提供不實信息。
使用互聯網網站、應用程序、小程序及其他線上平臺時應謹慎操作。使用互聯網平臺貸款時應認真閱讀頁面上的提示內容,明確相關法律后果,審慎進行人臉識別或電子簽名。在使用電子平臺購物或進行其他操作時,留意默認勾選選項,不輕易勾選“領取保障”“自動續費”等選項,避免因為一時大意而開通平臺關聯的貸款業務。
警惕“免費”“零首付”“限時”等營銷詞匯和宣傳套路。注意識別非法金融廣告,警惕不當誘導,拒絕過度負債,培養理性消費觀念。貸款合同簽訂后,應當珍惜個人信用,按時依約還款。
(責任編輯:張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