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9月6日消息(記者程立龍)日前,記者從山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了解到,為規范地方金融組織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穩健運行,保護地方金融組織消費者合法權益,該局印發了《山東省地方金融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將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指出,地方金融組織是指在山東省內依法設立的向消費者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以及納入地方金融管理范圍的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開展權益類交易和介于現貨與期貨之間大宗商品交易的交易場所。
《辦法》對地方金融組織提供產品和服務的行為進行了規范,要求地方金融組織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機制,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要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辦法》還對消費者權益糾紛解決途徑、行業管理機構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應當采取的監督和管理措施進行了詳細闡釋。
(責任編輯:張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