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日訊 長春高新(000661.SZ)昨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在境內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續實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團隊股權激勵。
公告顯示,擬用于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00元/股。按本次擬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及回購價格上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100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25%。本次回購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10%,具體回購股份數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責任編輯:華青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