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吳清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會議強調,完善強監管、嚴監管的制度機制,加強上市公司全鏈條監管,大力加強投資者保護,強化監管問責。
投資者和上市公司都是資本市場發展的“源頭活水”。今年以來,監管部門狠抓新“國九條”的落地見效,突出強本強基、嚴監嚴管,全力補齊制度短板,抓好抓實全鏈條監管,嚴打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推動構建綜合懲防資本市場財務造假體系,塑造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良好生態;同時,不斷健全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完善投資者賠償救濟機制,完善立體化追責體系,強化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重塑資本市場生態。
在市場人士看來,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投資價值、加強投資者保護,對于提升市場韌性、提振市場信心、穩定市場運行、增強市場吸引力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助于促進資本市場功能發揮,提升市場資源配置效率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加強全鏈條監管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上市公司是市場之基。今年以來,證監會通過嚴把上市關、嚴格持續監管、加大退市監管等,加強上市公司全鏈條監管,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嚴把“入口關”,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監管部門提高上市門檻,加強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嚴禁以“圈錢”為目的盲目謀求上市;同時,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對撤回上市申請企業“一查到底”,嚴格落實“申報即擔責”。今年以來,證監會和交易所已對超過20家在審項目的發行人、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紀律處分及自律監管措施合計90余次。
加強持續監管,提高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監管部門從嚴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重拳出擊;進一步規范大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減持行為。7月份,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動構建綜合懲防資本市場財務造假體系,合力破除財務造假“生態圈”。此外,監管部門還強化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監管,引導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鼓勵上市公司利用并購重組等資本市場工具做優做強,提高公司吸引力。
優化完善退市指標,加速形成“應退盡退”市場新生態。今年4月底退市新規落地后,監管部門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空殼僵尸”“害群之馬”加速出清。
中金公司研究部國內策略首席分析師李求索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以來,證監會通過優化上市標準和完善科創屬性評價體系,從源頭上提高了上市公司質量。持續監管得到加強,特別是對上市公司股東與高管的減持行為進行嚴格規范,推動了分紅政策的優化,增強了市場透明度。退市機制更加嚴格,通過收緊重大違法類、規范類、財務類、交易類退市指標,加快形成應退盡退、及時出清的常態化退市格局。
加強投資者保護
筑牢“大投保”格局
投資者是市場之本。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將保護投資者權益貫穿于資本市場制度建設和監管執法全過程,并持續推動構建行政執法、民事追責、刑事打擊“三位一體”的立體化追責體系,發揮投資者保護機構的能動作用,筑牢“大投!备窬。
首先,加強退市環節投資者保護。4月12日,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提出,更大力度落實投資者賠償救濟。對于上市公司重大違法退市,應當推動綜合運用支持訴訟、示范判決、專業調解、代表人訴訟、先行賠付等方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對于退市涉及的投資者保護,吳清表示,對其中的違法違規問題,必須“一追到底”,依法從嚴懲處相關責任人員,決不允許“渾水摸魚”“一退了之”。同時,證監會將主動加強與司法機關等方面協作,更好發揮投保機構的能動作用,推動更多證券特別代表人訴訟、先行賠付、當事人承諾等案例落地,為投資者獲得賠償救濟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其次,提升財務造假違法違規成本和涉及的投資者保護工作。《意見》提出,推動完善民事追責支持機制。探索建立證券公益訴訟制度。推動簡化登記、訴訟、執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決機制,加大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適用力度。統籌運用先行賠付、支持訴訟、代位訴訟、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等一系列投資者賠償救濟制度機制,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
據記者了解,目前,證監會正在加大特別代表人訴訟適用力度,強化投保機構訴訟維權職能;充分發揮投保機構啟動民事訴訟的積極作用,指導投服中心累計提起支持訴訟65件、提起股東代位訴訟9件。
再次,強化對高頻量化交易監管,維護市場公平性。5月15日,證監會發布《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明確了交易監管、風險防控、系統安全、高頻交易特別規定等一系列監管安排。同時,證監會組織證券交易所研究制定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瞬時撤單、頻繁拉抬打壓、短時間大額成交等4類監控指標,于今年4月起開展試運行,并對頻繁觸發指標的程序化交易投資者進行督促提醒,促進規范其交易行為。
最后,除了“抓末端、治已病”,還堅持“抓前端、治未病”。證監會多渠道推進資本市場訴源治理工作,將非訴訟糾紛化解機制挺在前面。5月15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完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深入推進訴源治理的工作方案》,系統性梳理制定了訴源治理的總體要求及六大舉措,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鄭彧表示,從當前來看,監管部門在投資者保護方面的制度框架和設計已經基本到位,后續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快速處理;同時,要實現監管執法的穩定可預期,推動形成“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有效市場博弈,維護市場平穩運行。(記者 吳曉璐)
(責任編輯: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