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1日訊 昨日,上交所下發《關于對浙江華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德水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上證公監函〔2024〕0250號)。
經查明,2024年10月9日,浙江華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華康股份,股票代碼:605077.SH)披露《關于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可轉換公司債券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榮自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合計減持可轉債862,660張,占公司可轉債發行總量的比例為6.62%,導致上述主體及其控制的開化金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公司合并權益比例變動1.34%。
其中,2024年7月23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德水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可轉債500,000張,導致上述主體擁有的權益變動比例首次累計達到1%以上,合計變動比例為1.24%。相關股東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情況,遲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才收到股東相關通知,披露權益變動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指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德水未及時披露股權變動信息,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3條、第3.4.2條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可轉換公司債券》第三十八條等有關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
對華康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德水予以監管警示。
華康股份于2021年2月9日在上交所上市,公開發行新股2,914萬股,發行價格為51.63元/股,保薦機構為瑞信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現更名為瑞信證券(中國)有限公司,簡稱“瑞信證券”),保薦代表人為宋亞峰、劉瀟瀟。目前該股處于破發狀態。
華康股份募集資金總額為1,504,498,200.00元,募集資金凈額為1,374,771,476.94元。2021年1月27日發布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計劃募集資金137,477.15萬元,分別用于年產3萬噸木糖醇技改項目、年產3萬噸山梨糖醇技改項目、粘膠纖維壓榨液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功能性糖醇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全廠節能節水減排綠色發展綜合升級改造項目、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貸款。
華康股份上市發行費用為12,972.67萬元,其中,瑞信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獲得承銷及保薦費用10,389.98萬元。
根據2024年1月11日華康股份披露的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顯示,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了13,030,230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130,302.30萬元。經上交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4〕6號文同意,公司130,302.3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將于2024年1月15日起在上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華康轉債”,債券代碼“111018”。
經統計,上述兩次募資合計28.08億元。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顯示,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7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3股,股權登記日2024年5月27日,除權除息日2024年5月28日。
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顯示,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6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4股。股權登記日為2022年5月25日,除權(息)日為2022年5月26日。
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顯示,每股派發現金紅利1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4股。股權登記日為2021年5月18日,除權除息日為2021年5月19日。
(責任編輯: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