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7日訊 艾比森(300389.SZ)昨晚發布關于終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告。艾比森于2024年11月26日分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事項,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已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與本次發行有關的全部事宜,議案無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艾比森表示,自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公布以來,公司董事會、經營管理層與中介機構一直積極有序推進各項相關工作,綜合考慮目前市場環境變化、公司戰略發展規劃等因素,經審慎分析并與中介機構等反復討論,公司決定終止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項。
艾比森2023年11月18日發布《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該可轉債及未來轉換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存續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8,920.93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投入以下項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設項目、艾比森(惠州)研發中心項目、全球市場拓展及營銷服務網點建設項目。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票面利率的確定方式及每一計息年度的最終利率水平,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在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可轉債在發行完成前,如遇到銀行存款利率調整,則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對票面利率作相應調整。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未轉股的可轉債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為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束之日起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日止。債券持有人對轉股或者不轉股有選擇權,并于轉股的次日成為公司股東。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確定。本次可轉債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向公司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也有權放棄優先配售權。向原股東優先配售的比例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根據發行時具體情況確定,并在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東優先配售之外的余額和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的方式進行,或者采用網下對機構投資者發售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余額由承銷商包銷。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發行前協商確定。
艾比森《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報告》顯示,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555號)同意注冊,公司向特定對象丁彥輝發行41,000,000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6.33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59,530,000.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人民幣9,235,636.58元(不含增值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50,294,363.42元。以上向特定對象發行的募集資金已經全部到賬,對此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大華驗字[2022]000242號)。
艾比森2022年年報顯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于2022年5月20日變更為丁彥輝。丁彥輝現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艾比森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2024年第三季度,艾比森實現營業收入9.20億元,同比下滑2.7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894.53萬元,同比下滑62.2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2226.00萬元,同比下滑66.49%。
2024年前三季度,艾比森實現營業收入27.18億元,同比增長7.1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18億元,同比下滑46.3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7856.72萬元,同比下滑59.38%;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1.12億元。
天眼查APP顯示,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廣東省深圳市,是一家以從事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36851.6912萬人民幣,并已于2014年完成了IPO上市,交易金額2.85億人民幣。
(責任編輯: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