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2日訊 迪哲醫藥(688192.SH)昨晚發布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的公告。迪哲醫藥于2024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迪哲(江蘇)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交易所審核意見》。具體意見如下:
迪哲(江蘇)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在收到迪哲醫藥申請文件后提交中國證監會注冊。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迪哲(江蘇)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之上市保薦書顯示,華泰聯合證券為迪哲醫藥的上市保薦機構,本次具體負責推薦的保薦代表人為許超、丁明明。
迪哲醫藥11月25日發布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84,842.00萬元(含本數),募集資金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將用于投資新藥研發項目、國際標準創新藥產業化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資者,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所有發行對象均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并以同一價格認購公司本次發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10%,即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41,565,312股(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上限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發行數量上限為準。在前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結合最終發行價格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采取詢價發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認購的A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本次發行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科創板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東按照本次發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擔。
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十二個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迪哲醫藥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發行股票4000.01萬股,發行價格為52.58元/股。該股目前處于破發狀態。
迪哲醫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21.03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19.87億元。迪哲醫藥最終募集資金凈額比原計劃多2.03億元。該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其擬募集資金17.83億元,擬分別用于新藥研發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迪哲醫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丁元、彭瀏用,聯席主承銷商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發行費用總額為1.17億元,其中,承銷費及保薦費9564.42萬元。
根據2023年年度報告,迪哲醫藥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迪哲醫藥股權分布較為分散,AstraZenecaAB(AZPLC之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AZAB”)、先進制造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先進制造”)為迪哲醫藥并列第一大股東,截至報告期末,AZAB、先進制造分別持有26.69%迪哲醫藥股份。
XIAOLINZHANG(張小林)現任迪哲醫藥董事長、總經理,美國國籍。
(責任編輯: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