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9日訊 廣州市教育局網站13日發布《2024年第四批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公布》顯示,今年以來,廣州市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規范治理校外培訓行為,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依規查處校外培訓違法違規行為。
其中,廣州市天河區學*思素養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超范圍辦學案。該機構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開展培訓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廣州市教育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183131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市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廣州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認真履行法定職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加大違法違規校外培訓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著力規范廣州市校外培訓市場。
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穗教監罰﹝2024﹞4號)顯示,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2024年2月至6月期間,在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8號二層自編01單元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開展培訓,收取培訓費用人民幣1,183,131.00元,案涉課程已全部消課。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2.開展前述違法培訓過程中,以舉辦者賬戶收取培訓費用。該行為違反《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
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和《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廣州市教育局決定對某公司處以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183,131.00元。
(責任編輯:徐自立)